道班是有电话的。
曲让那多打电话询问了几个相熟的人,可是谁都不知道这个扎吉村在哪,谢意那边也查了一番,同样也说不只是这儿,就是整个藏南都没有这个叫扎吉的村子。
和谢意的通话中,谢意倒是没有什么异常,感觉就好像我并没有穿越时空一般。
那么曲让那多在帕里道班站最后一班岗的时候是不是我已经认识谢意,并加入了九处?这一点我虽然有些疑惑,但现在却不是问这个问题的时候。
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中年男子,救出殷无语。
不过让我也有些奇怪的是谢意并没有问我为什么来藏南,为什么要找这个叫扎吉的村子。
难道他仍旧在之前的时间线上,而我却是在这个时间线与他连线的?我发现我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
谢意都没有查到扎吉村,我怀疑中年男子是不是耍了我。
可是不应该啊,他如果不想让我找到他的话根本就不用多此一举留下这样的一个字条。
赢勾对我说:“或许有这个村子,只是已经改名了呢?要知道,那小子也是活了不少年岁的。”
我愣了一下,想想还真有这样的可能,中年男子看着也就四五十岁,但从源老头与他的对话我能够听出来,他至少已经活了几百年,甚至还要更长。
那么他知道或者说他记得的地名应该是老地名。
我准备再给谢意打一个电话,看看是不是以前有个村子叫扎吉村,现在已经改了名字。
可我的电话还没打过去谢意便打了过来。
“小白,还真有这么一个村子,只是这个村子在一百七十年前就已经没了。”
“没了?”这和我们之前的猜测截然不同,我们觉得这个村子应该是改名字了,可谢意竟然说村子都没了。
一百七十年前,也就是大清中期或是末期。
“因为雪崩,整个村子一夜之间全都被埋在了雪中。”谢意说道。
我“嗯”了一声:“谢谢了,你把村子的位置发给我吧。”
“好,不过你小心一点,那儿如今已经荒无人烟,而且因为常年积雪很容易出现雪崩。”
说罢,我的手机便响起了信息提示音,是谢意把那个村子的位置发了过来,现在已经没有村子了,说确切一些更像是一个遗址。
“对了,听说那儿曾有雪怪出没,当然,在我看来是不可能有什么雪怪的,但也不好说,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我们没有遇见过?所以你还是要小心一点,别阴沟里翻了船,让赢勾跟紧你,这样相对安全一些。”
挂了电话,我打开了那个位置的地图,我发现离我们现在在的地方有些远,大约有四十多里路,也就是二十多公里。
如果是在平时这二十多公里对于我们而言根本就不算什么。
可是现在却是大雪天,积雪已经过了膝盖,在这样的情况下,每走一步都是一件很艰苦的事情。
我有些坐不住了,我对赢勾说道:“看来我们或许要连夜赶路了。”
曲让那多听了说道:“不行,今晚没有月光,你们很可能会迷路,你要去的那个地方已经接近无人区了,一旦误入了无人区的话,想要靠两只脚走出来就难了。而且现在是大雪天,万一遇到了雪狼的话哪怕你们俩再厉害也很可能会被它们给撕成碎片。雪狼一出现至少是几十上百只,而且一旦它们发动攻击的话,那便是不死不休的。”
我看了赢勾一眼,赢勾的脸上却是不以为然。
上百只雪狼在他看来应该也没有多大的威胁。
我说道:“曲让老爹,我们真的有急事,按约定明天我们必须赶到那个地方,我怕雪继续下下去的话,明天我们就更无法去了。”
曲让那多皱起了眉头,我知道他是真心为我们感到担心,与他接触不是一次两次了,他是一个好人,而且心地善良。
他说道:“既然是这样那你们把修玛给带上吧,它或许能够帮上你们,就算你们真的迷路了,到时候你们只要待在原地,让修玛回来报个信我就能够领着人去救你们。”
我看了一眼修玛,修玛也正看向我,它那眼神似乎也希望我答应下来。
我当然知道修玛的厉害,这家伙可是哮天犬,当年杨戬可是说过,哪怕是全盛时期的赢勾都不一定是它的对手。
我点点头:“那就多谢了。”
曲让那多摆摆手:“谢什么,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修玛很通人性的,你和它说话它能够听明白,这畜生其实和人一样,你对它好,对它上心,它自然也会对你巴心巴意的,你若是对它不好,嫌弃它,它也就不可能和你一条心。”
他说话间伸手抚摸着修玛的头,修玛很是温顺地用脑袋摩擦着他的裤管。
我说道:“那行,我们现在就出发。”
曲让那多说道:“既然你们决定了,那就去吧,修玛,一定要保证他们的安全,他们若是迷路了你让住他们的所在,然后回来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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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玛很是人性化地点了点头。
曲让那多对我说道:“等一下,我给你们备一点吃的喝的。”
他给我们准备了一些炒青稞,又准备了一点风干牛肉,这玩意对于他来说也是很珍贵的,可以说是他最好的食物了,可是他却舍得将那一点全都给了我们。
我想要拒绝,可是看到他那执拗的眼神时我便没再坚持,收下了。
然后他又给我们灌了一袋子青稞酒:“喝它可以暖暖身体。”
虽然这酒的度数不是很高,但如他所说,喝了之后同样也能够促进血液的循环,起到一些暖身体的作用。
曲让那多还是一样的朴实。
准备得差不多了,他又想了想,然后摘下了挂在墙壁上的那支猎枪。
不过我没有接,我说用不着那家伙,让他自己留着。
我知道,在藏区偶尔也会有熊瞎子窜出来伤人的事情,这猎枪其实就是曲让那多的防身之物,我的芥子空间里有的是武器,自然不会要了。
最后他还是没有拗过我,只得将他随身佩带的那把藏刀解下来交给我。
这是一把好刀,异常的锋利,而且刀鞘看起来很漂亮,还镶嵌着一些宝石。
“送给你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带着笑的,还露出了他那洁白的牙齿。
我这一次没有拒绝,我说道:“谢谢,那多,我们还会再见的。”
他说:“过几天我就要去古口道班了咧!”
“嗯,我们会到古口道班来看你。”
他闻言很是高兴:“好,我准备好酒,到时候我们一定要喝上一个晚上。”
我和赢勾带着修玛离开了道班,我们准备向东北面去,开车是肯定不现实的,过膝的大雪,我们只能一步一个脚印。
好在我的身体是经过了改造与淬炼的,赢勾也不用说了,便是修玛也不是一条普通的狗,所以寒冷对于我们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虽然在这样的条件下走路要累一点,行动相对迟缓,但影响也不是太大。
我一边走,一边和赢勾聊天。
我把和谢意通电话的事情提了一下,赢勾听了之后说道:“很正常,其实两个时空之间能够电话连线也不算什么。”
我说具体情况只能到时候再问问谢意了,这个时候我可不敢在这个事情上浪费手机的电量。
特别是此刻,电用完了想找一个充电的地方都没有。
虽说我也带了充电宝,可那玩意是关键的时候用的。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能不能在芥子空间里放一台发电机,让发电机能够在芥子空间里工作。
赢勾听了我的话只是白了我一眼便道:“芥子空间只是一个储物工具,你还真把它当成一个小世界了?我倒是觉得如果你的心核之力能够进行能量转换,让一部分转化成为电能的话都比你刚才所想的要靠谱得多。”
我愣了一下,混沌阴阳珠的力量转化成为电能还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是转换的电能该如何才能够为我所用,这就涉及到了技术层面的问题,看来我得抽个空好好问问博士,或许博士能够想到处理的办法。
修玛没有说话。
在我的记忆里其实修玛是能够人言的。
它就这么跟在我们的身边,那样子似乎并不关心我们的话题。
我对修玛说道:“修玛,我一直都很好奇,你怎么会跟着曲让夫妇的?”
修玛听我叫它,抬头看了我一眼,但很快它又扭过头去,仍旧保持着之前的状态。
“好吧,看来你并不愿意说这个话题,那么我问你,杨戬现在在什么地方你应该知道吧?”
修玛终于停下了脚步:“这些你之前不是都已经知道了吗?”
我和赢勾对视了一眼,修玛的回答让我确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修玛有着之前我们与曲让那多几次接触的记忆。
这有些不科学,按着时间线来说现在的修玛是不可能认识我们,也不可能有着未来记忆的。
修玛见我这副样子,它说道:“是不是觉得奇怪?别问我为什么,问就是不知道。我只能告诉你,我确实有着关于你们的记忆,可是这记忆怎么来的我也弄不明白。”
说罢,它便继续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