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再这么干下去我们很可能要被他们给耗死。”
“你这家伙也会累吗?”我问赢勾,此刻的我倒也没感觉到很累。
他说道:“我倒还好吧,你知道的,我不会感觉到累。但你愿意把时间全都花在这些苍鹰身上吗?”
“不然呢?你觉得我们现在还能够做什么?”我们说话归说话,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停下。
真停下来的话,估计我会被这些苍鹰撕而碎片。
“我刚才看了导航,不远处就有一个道班。”赢勾说。
我刚才也看了,确实有个道班,应该就在距离这儿不到五里的地方,那地方好像叫仁青岗。
“你的意思是我们撤到道班去?”
赢勾点点头:“没错,边打边撤,到了道班再说。”
赢勾在全力输出,我们向着道班的方向撤离。
很快我们便到了道班的门口。
“有人吗?”我一面应付着头顶的苍鹰一面大声叫道。
很快我便听到一声狗叫,这狗的叫声竟然让我感觉到一种熟悉与亲切。
一条大狗已经窜了出来,看到这一大团黑影我先是一惊,接着便是一喜。
“修玛!”
竟然是修玛!
紧接着我便听到一声枪响:“砰!”
一只苍鹰直接就掉到了地上,子弹射中了它的头部。
我歪过头去,竟然是那个熟悉的老人,曲让那多。
道班,曲让那多,修玛。
我整个人都愣住了,赢勾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有些精彩。
又是两声枪响,两只苍鹰落地。
其他的苍鹰似乎感觉到了强烈的危机感,便一下子四散开飞走了。
苍鹰一飞走,我和赢勾的压力顿时便消失了。
我看向老头:“老人家,我们又见面了。”
曲让那多眯缝着眼看着我和赢勾,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脸上:“我们见过?”
他竟然不记得我了?
或许这也是幻像?
我正犹疑的时候,修玛却来到了我的身边,在我的脚边轻轻蹭着,那样子十分的亲昵。修玛还认得我,看它这样子显然是很熟络的。
曲让那多看了一眼远去的那些苍鹰,嘴里说道:“屋里坐吧,外面凉,也不知道怎么了,这雪就下就下,一下子便铺天盖地了。”
我和赢勾对视了一眼,然后便跟着曲让那多进了屋子。
我还记得最后一次与曲让那多在一起的时候,那是我们准备启程去于康,也就是那个地图上根本就不存在的村子。
正是在于康我见到了央金,只是至今我都没弄明白,央金当日为什么会出现在于康。
没有于康之行,没见到央金,也不会有我在汤巴家的那段经历。
这一切仿佛就是一个因果。
屋里烧着火,火上烤着红薯。
我闻到了香味,这才感觉到自己的肚子竟然有些饿了。
“饿了么?吃吧,别客气。”曲让那多将猎枪挂到了墙壁上,自己也坐了下来,然后拿起了旁边的一个大塑料壶,又取了三只碗,打开塑料壶的盖子,倒了三碗酒。
我闻出了那是青稞酒的味儿。
曲让那多说道:“你们是过路的吧?”
我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既然他已经不认识我们,这个时候也不是套交情的时候,凡事一步一步的来,总能够发现一些端倪。
我接过酒来喝了一口,口感还不错。
曲让那多自己也喝了一口,然后拿起一个红薯剥了皮,便拿在手里喂修玛,修玛吃得津津有味,一个红薯吃完似乎并没不满足,修玛叫了一声,曲让那多便又给它剥了一个。
曲让那多等修玛把第二个红薯吃完,他才望向我:“你刚才说又见面了,那意思是我们曾经见过?”
我苦笑:“是的,不只是见过,我们当时还混得很是熟络,你给我们讲了你的卓玛的故事,对了,还有修玛。”
曲让那多脸上的表情一变:“哦?是吗?可为什么我都不记得了。”
我伸手轻轻抚摸着修玛的头,修玛很是温顺,舔了一下我的手。
曲让那多说道:“你的话似乎是真的,修玛平时很凶的,绝对不会让陌生人这么抚摸它。另外,从你们出现的那一刻,它就有些激动,原本我还担心它会伤到你们,可不曾想,它就像是见到老熟人一般。可是为什么我对你们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有些无语,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赢勾却说道:“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朋友,不是敌人。”
曲让那多笑了,这个老头还是那么憨厚耿直,他端起酒碗冲赢勾说道:“没错,我们是朋友,来,朋友,我们干了这碗酒。”说罢他一仰头,便把酒给吃了下去。
赢勾自然也不示弱,他是不用担心这酒会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他的身体原本就是僵尸之躯,便是剧毒也不可能对他起到任何的作用。
赢勾也把酒干了,然后曲让那多便看向我,我端起碗来也是一口,不过我喝下去之后竟然被呛得咳了起来,曲让那多笑得很开心:“好,我就喜欢豪爽耿直的朋友,来,我们继续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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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提起了塑料壶倒酒,一面倒酒一面说道:“你们怎么会惹上那么多的苍鹰?”
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它们会突然出现,我们是从下司马过来的,可车子到了这儿才发现下起了大雪,而且前方的路竟然被大雪给堵住了。”
“这雪确实有些蹊跷,按说现在还没到下雪的时候。不过在藏南也不好说,我记得有一年九月初便开始下雪了,藏南的天气就是这样,总是让人捉摸不定。”
“老人家,我记得之前你好像并不是在这个道班吧?”
“我一直都在这儿啊,不过下个月我可能就要到别的道班去了,这个道班要撤掉了。唉,在这儿干了差不多大半辈子,真要离开我还有些舍不得呢?”
我和赢勾对视了一眼,我突然猜到了一种可能。
我问曲让那多:“那接下来你要到哪个道班去?”
“去古口道班,离这儿也不算太远,那儿的条件比这儿要艰苦一些,你们也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根本就吃不得苦,他们谁都不愿意去,那就只能我去了。反正就我和卓玛两口子带着一条狗,去哪儿不是工作呢?对了,你刚才提到我和卓玛的事情,说来听听,我和她怎么了?”
我愣了一下,我算是明白了,这是曲让那多去古口道班之前。
如果按着这条时间线算此刻的卓玛应该还活着。
确实,这个时候的曲让那多看上去也没有那般的苍老,只是藏区的人因为气候的缘故,看上去都带着几分沧桑感。
我轻咳一声:“卓玛呢?”
曲让那多说道:“去庙里了,一大早便去了。我说今天下那么大的雪就别去了,她说日子早就已经定好的,不能因为下雪就不去了,那样心不诚,菩萨看得见,心若不诚菩萨是不会保佑的。”
“一大早就下的雪?”
我问道。
曲让那多点点头:“是啊,所以你们的车子能够从下司马开到这儿我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我此刻是真正的弄明白了,我们进入了另一个时空。
一个过去的时空。
在这个时空里,曲让那多还没有去古口道班,他在帕里道班,而卓玛也还没死,还活着。
如果是这样来看,曲让那多确实不认识我们,可是偏偏修玛认识我们,修玛也有着未来的记忆吗?
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看向了修玛,修玛平静地躺在那儿,它似乎很喜欢这种躺平的感觉。
我记得我曾经说它是一条喜欢躺平的狗。
不过按时间算,此刻卓玛虽然还活着,但应该已经病了,她去庙里应该也是想要祈福。
为自己祈福。
所以哪怕下着大雪她也要去,因为这样才能够显得诚心,心诚则灵,因为她觉得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菩萨都能够看见。
这就是俗话说的,举头三尺有神明。
“对了,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们呢!”曲让那多说。
我说道:“我叫江小白,他是我的朋友,姓赢。”
我没有直接说赢勾的名字,我怕他知道赢勾,毕竟僵尸始祖知道的人不少,而且很多人都认为他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江小白,这名字好熟悉,我好像在哪里听过。”曲让那多皱起了眉头。
我想他应该是想到了那款酒吧?
我有些尴尬,当初我父母怎么就给我起了那么一个名字。
“对了,之前有个人也到我这儿落脚,落下了一封信,我想还给他也不知道该去哪儿还,你给我看看,这玩意重要不重要。”
曲让那多不识字?我可记得他有看报纸的习惯。
“你不是认得字的吗?”
“不,我识字不多,不过倒是想要认字,平日里道班倒是也有报纸,我就看下图片,偶尔有人路过便教我一两个字,可是我这记忆不好,今天学的明天便就忘了。”
他说着站起身来,从后面的一个柜子抽屉里拿出了一个信封。
我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字,顿时就呆住了。
因为上面写着几个字:江小白亲启。
这竟然是写给我的信,只是上面并没有落款。
赢勾也瞟了一眼:“给你的?”
曲让那多瞪大了眼睛:“你是说这信是留给他的?”
赢勾点点头:“还记得那人什么样子吗?”
曲让那多用他那并不熟练的普通话连说带比划,我还是看明白了,他说的那个人便是我之前遭遇的那个中年男子,那个传道者。
我打开信封,把信取了出来,然后仔细地看了起来。
只有半页信纸,他是让我去一个地方,他说他在那个地方等着我,如果我不去的话,那么他不能保证殷无语是不是还能够活着。
他给了我三天的时间。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这三天时间怎么算法。
因为时空错乱了。
我问曲让那多:“他是什么时候离开这儿的?”
“昨天中午,那个时候还没开始下雪。”
我点点头,看来中年男子所说的三天应该是他留下信之后的三天之内吧,这样才能够说得通。也就是说,今天是第二天,那明天便是最后一天。
我问曲让那多:“你知道扎吉村在哪儿吗?”
“扎吉村?”他皱起了眉头,想了半天,然后摇摇头:“我不知道,这附近的村子我都熟悉,可是没听说过什么扎吉村。”